close

為主管的我,經常思考的一個問題,就是『我是否盡了我對部屬教導的責任呢?』當我能夠回答:『是』了之後,我才會開始追究我的部屬所應盡的責任。


一個問題問了兩個責任,一個是主管對部屬的責任,一個是部屬對任務的責任。

職場上,為了完成任務,主管必須負起督導的責任,促使員工準時完成任務。當部屬對交付的任務,有執行上困難的時候,主管就必須:
  1. 清楚的告知接下來如何執行
  2. 對於告知的內容,請員工確認是否瞭解
  3. 對於員工執行的內容,進行確認的工作
  4. 針對執行的結果與交付任務有差異的部份,進行導正的工作

工對於交付的任務,在時間上,必須採取有效率的方法,達成任務;在成果上,必須達到主管的期待,甚至超越主管的期待,這是員工的責任。當員工預估在時間上或是成果上,不確定能夠準時達成或符合主管的期待時,員工就必須:
  1. 在主管交付的任務,要跟主管確認『期待』,包括時間、成果,以及異常的反應。
  2. 對於執行方法有任何疑問,要及早提出來與主管討論與請教,獲得主管的教導。
  3. 積極判斷與察覺,在時間與成果無法達成的時機點,提早與主管反應,以便主管採取因應或介入的措施
  4. 在獲得教導時,本身必須要做詳實的筆記,以便提醒自我,下次得以正確執行。
成功的達成任務,主管與部屬對於各自的責任,必須要清楚的認知,以便隨時得以介入或請求介入,這就好比投手(員工)與捕手(主管)之間的,在面對打擊者(外在環境),必須有相當默契,才能夠讓球隊(企業)有機會贏球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ismartcharles 的頭像
    ismartcharles

    黃興舒 部落格【i.勤耕與讀 】

    ismartcharl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